圓父「南沙夢」 霍家兄妹現分歧

【本報訊】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家族爭產案,霍家長房長子震霆昨透過律師在庭上自爆長房在案中爭議的內幕,指長房成員對南沙發展項目持不同意見,震霆和二子震寰想完成霍英東的「南沙夢」,以霍英東基金持有南沙發展項目;但三子震宇及兩名女兒麗萍和麗娜卻認為南沙發展項目有風險,希望當作遺產分配收益,震霆曾作調停,希望可和平解決爭議。

震宇質疑不符商業原則

震霆代表律師指,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是為慈善成立,其成員不可分配基金的利益,霍英東於九七年把有榮有限公司持有的南沙發展項目四分之一權益轉入基金。欲重開爭產訴訟的震宇現質疑有關安排不符合商業原則,但律師指霍英東發展南沙並非從商業角度考慮,而是對故鄉的感情,希望「南沙之夢」可成真,故發展南沙並非為分財富予子女。

律師續指,霍家成員商討和解協議時均有律師代表,有榮的回購權是談判事項,因此才需要加入會計師調查回購權的條款,若發現有回購權,便會把權益轉入新成立的公司,由長房五名子女均分。惟調查發現回購權已過期,震宇不滿結果,才指震寰違背承諾,把權益轉入新公司,故此震宇指震寰在回購權一事上有所隱瞞,這說法是荒謬。

二三房受累 未收遺產尾數

支持擱置爭產訴訟的霍家二及三房成員透過律師指,按和解協議他們每人可分得一億元及每月有生活費,已收取首筆款項,各人原本於今年四月可收到三千多萬元尾數,但卻無端捲入長房的爭議而受拖延,連生活費和打官司的錢都收不到,他們現時大多已將錢用完,而二房太太馮堅妮更因此事令身體出現一些病徵,希望法官可顧及其健康狀況。

而震宇的代表律師則指,和解協議寫明爭產案只是押後六個月,沒有寫明是擱置,故震宇在六個月後是有權重啟案件,而法庭在未得各方同意前亦無權下令擱置案件,否則等同永久終止聆訊或判震宇敗訴。律師又指震宇收到的遺產很少,但法官表示他收到的已是巨額款項。

案件編號:HCA 215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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