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評核抄襲 將「從輕發落」

【本報訊】今年中學文憑考試爆出現代書院廿三名考生集體抄襲醜聞後,抄襲罰則備受質疑。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公開考試委員會通過修訂處理校本評核抄襲個案的程序及指引,新指引將對嚴重抄襲個案「從輕發落」,僅以校本評核課業部分給予零分,及降低該科成績一個等級作罰則;只有多次重犯,才會被罰取消整科以至全部科目的考試成績。新指引將於明年文憑試執行。

僅課業零分 成績降級

涉事的廿三名考生被考評局揭發集體抄襲後,初遭取消整科成績,經上訴後,「輕判」按校方發現抄襲個案的罰則、即只取消校本評核課業部分評分,被質疑懲罰欠標準。為確保一視同仁,考評局新指引規定,學校須向局方報告嚴重抄襲個案如發現大部分內容屬抄襲,公開考試委員會將檢視相關資料及證據,懲處已核實抄襲的考生,包括將有關校本評核課業給予零分及將該科成績降低一個等級;對於極嚴重個案如被揭多次抄襲的考生,或會被取消有關科目甚至全部科目的考試成績。

至於輕微抄襲個案如未有完全引述資料來源,只交由學校處理,毋須轉交考評局跟進,但校方須保留有關紀錄。學校可根據校規或相關指引,向考生發警告信、扣減有關課業得分、或將有關課業評為零分。

此外,學校須在進行校本評核期間的每一學年開始時要求學生就所有科目的校本評核簽署聲明,承諾所有校本評核課業均為本人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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