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惠康超級市場一名年輕副經理,聲稱為協助超市清貨,以騰出貨架擺放新貨,遂擅自在收銀機輸入較低價錢,把一百九十一件貨品以優惠價售予一名相熟顧客,令超市蒙受約六千元損失,事件最終遭他的上司核數時揭發。被告昨在屯門法院承認三項欺詐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十一月一日等候索取他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才判刑。
被告李國榮(二十歲)承認分別於今年六月七日、十七日及廿二日這三天,身為惠康副經理,在天水圍翠湖居地下的惠康超級市場內,聲稱女子李瑛可透過惠康所定的價錢購買貨品,從而令惠康合共損失六千零九十九元四毫。
案件編號:TMCC 3366/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