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男電話滋擾罰五千

香港城市大學宿舍要求宿生在宿舍壁報板張貼姓名及電話號碼,疑遭不法之徒利用資料犯案。一名從小夢想當警員,卻只能在少年警訊任活動助理的三十歲內向男子,今年初第七次投考警隊失敗後,疑在情緒受困及抑鬱下,連續四個月於深夜不停致電予多名城大女宿生,他在電話中除又哭又笑外,還要求性交或要女生自慰等,其中兩女生報警而揭發事件。被告昨在父親陪同下於觀塘法院承認兩項不斷打電話罪,裁判官判刑時直指他是「宅男」,但考慮他初犯又「完全埋唔到(事主)身」,輕判他罰款五千元。

外表斯文的被告陳緯進,被控在今年三至四月期間,無合理辯解而不斷致電予姓梁(十八歲)及姓廖(廿二歲)的城市大學女宿生,旨在對二人造成煩擾。

其中梁姓女事主昨接受本報電話訪問時認為判刑合理,她表示只收過幾個性騷擾來電,並無如其他女生般「晚晚都收到咁嚴重」。但她直言深夜時分接到該些淫褻來電也感驚慌失措,她多數會立即收線或索性關掉電話。梁又透露,聽聞大約有廿多名女宿生收過類似性騷擾電話,宿舍舍監亦知此事,但校方則從未就事件表態。城大發言人昨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對事件暫時沒有補充。

辯方求情指被告是家中獨子,事發後父母已安排他面見心理醫生;又指被告為人內向害羞,自小已夢想成為警員,事發前一個月卻第七次投考失敗,疑因此引發他犯案。

宿舍壁報張貼學生電話

案情指出,涉案城大宿舍要求各宿生在宿舍活動室及茶水間壁報板,張貼自己姓名及電話號碼。今年一月起,多名女宿生先後在深夜收到不知名男子的性騷擾來電。警方接手調查後,發現梁姓事主的手機在今年四月十四至十九日的凌晨時段,收過三個由被告手機打出的電話,內容是要求梁自慰及與被告性交;而廖姓事主的手機,則在今年三月十八至廿一日的凌晨時段,收過三個由被告手機打出的電話,被告曾在電話中哭叫,警方遂在六月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KTCC 4396/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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