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割粉瘤 病人面起褶

縫針傷口「起摺」,割粉瘤變毀容!有市民於北區醫院接受面部粉瘤切除手術,拆線後驚見傷口「起摺」,醫院竟辯稱有關情況屬正常現象。皮膚科醫生指疤痕「起摺」成因眾多,日後或可考慮接受手術將疤痕及起摺地方切除;立法會議員則建議病人如有不滿並對醫生專業有所懷疑,可循法律途徑追究,或向香港醫務委員會投訴,以釐清事件。梅先生左面嘴角長有一顆良性粉瘤,多年來一直未敢往臉上開刀,只塗藥膏控制病情。惟隨着粉瘤逐漸擴大至吋半左右,今年五月初終在北區醫院接受切除手術,未料卻換來一吋長「起摺」的疤痕。「醫生事前淨係話可能會左右臉唔對稱,冇講過話可能會起摺!」梅曾在街上惹來途人投以奇異目光而大感難受,對手術專業水平深表質疑,「曾經有小朋友指住我話好醜怪……但係醫院又話冇嘢可以再做,完全不負責任!」

「疤痕短過粉瘤幾奇怪」

「切除一吋半大嘅粉瘤傷口一般會近四吋,但條疤痕仲短過粉瘤嘅話都幾奇怪。」皮膚科專科醫生史泰祖指出,縫針疤痕起皺摺成因眾多,包括傷口發炎、皮膚因粉瘤受破壞等,「又或者醫生唔想條疤痕咁大,所以開刀鎅短啲,咁縫完針皮膚就會摺起,亦有可能係技術問題,呢四個情況都有機會令傷口起摺。」史泰祖又說,一般縫針傷口疤痕會隨時間變得平滑,建議病人觀察半年以上,如情況持續,可考慮接受手術將疤痕及起摺地方切除。

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李國麟則認為,主診醫生有責任讓病人知悉手術風險及各種可行性,由病人決定是否接受。「呢個可能係技術問題,當然每個人嘅皮膚反應都唔同,醫生應該詳細解釋畀病人知道有唔同嘅手術可能性,例如可能會有長疤痕,或者疤痕短啲但係會摺起等等。」

議員:可循法律追究

李指病人如不滿手術結果,並對醫生專業有所懷疑,可循法律途徑追究,或向醫務委員會投訴。

北區醫院發言人表示,病人左面嘴角長有一顆一點六吋(四厘米)大的良性粉瘤,今年五月初接受切除粉瘤手術,外科部醫生於手術前已多次解釋手術有可能出現的風險,包括傷口出血、留有疤痕、面部神經麻痺及出現左右面大小不均等情況,病人表示明白並簽署同意書。至於病人縫針傷口呈凹凸不平、傷口附近皮膚起皺摺並留有疤痕情況,發言人則指乃手術後會出現的正常現象。

記者:陳倩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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