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有關特首處理高官利益衝突指引,範疇廣闊,更要玩文字遊戲,比如「私交好友」、「曾受恩惠」等都難以定義及執行。
指引等如叫日後當官的,最好孤獨到無朋友。就算交朋友也要小心,往好處看,大家點到即止,泛泛之交便好,反正君子之交淡如水;往壞處想,就是結交酒肉朋友、豬朋狗友也無妨,不做私交好友便是。
俗話說:「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五倫之中,朋友排序最末,但關係最多,一世人閒閒哋數百朋友,朋友的朋友也是朋友,有產業、有投資的多的是,如何申報得了。若說朋友的利益跟官員的公職有關,通常也不叫利益衝突,而是利益輸送,指控要成立,便要掌握有對價關係的真憑實據。說曾受恩惠,做朋友就是相互幫忙、提攜,要不忘本,誰敢說不曾受人恩惠!
說利益,管發展、管財經的官員就最易中招,但利益不只經濟得益,還有其他利益。特區正處於政制發展階段,政治利益一樣有利益輸送,比如政制局搞政改,跟阿爺、跟西環、跟建制政黨便不知算不算私交好友,就是特首也很難說不曾受阿爺恩惠;政改方案提出來,如有篩選,便難脫跟建制候選人政治利益輸送的可能。
高官的利益申報目前備受質疑,丟個指引出來,一來定義模糊,要緊是現在過關;二來對公眾關心申報的透明度隻字不提,口頭申報不過高官跟特首之間口講口賠,就算利益範疇要求再嚴格,公眾無從得知,便純粹得個講字;難保一眾高官有樣學樣,誰還要傻乎乎的白紙黑字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