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湯任內 廉署買千支酒

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今早第三度公審「貪湯」前任廉政專員湯顯明。嗜酒成性的他可能將有個「千杯不醉」的綽號,皆因他在位五年間,廉政公署瘋狂買酒近一千支,而非廉署早前提交帳委會的文件所指,僅社區關係處購酒三百九十一支。廉署最新資料揭示,直屬「貪湯」的行政總部購入的酒品多達六百支,換言之,兩個部門合共購入九百九十一支酒,當中一百廿五支屬干邑及茅台等烈酒,餘下八百六十六支為餐酒,估計涉及總開支達二十萬元。另外,廉署社區關係處於「貪湯」在任期間,先後將四十六次與工作有關的用餐列入公務酬酢開支,其中十九次有飲酒,超出用餐開支上限則有九次,部分原因竟是「為配合嘉賓身份」。

廉署新資料 揭行政總部混帳

「貪湯」無酒不歡眾所周知,廉署最初只公開社區關係處購入酒品的數量為三百九十一支,至上周才進一步公開行政總部的存酒量僅二十六支半,但最新資料卻有驚人發現,指由廉政專員直轄的行政總部,於○七/○八至一二/一三年六個財政年度,即「貪湯」年代所購入的酒品,竟高達六百支,其中五百四十五支為餐酒,餘下五十五支為干邑及茅台等烈酒。

廉署解釋,指由於儲存付帳交易紀錄的政府財務管理資料系統於○七年至○八年間才開始運作,翻查有關帳目需要動用大量人手,需時冗長,而超過七年的單據亦已銷毀,或已儲存預備銷毀,難以查考,但在諮詢過資歷較深的相關同事後,廉署相信○七至○八年前並沒有酒品存貨,但就可列出行政總部於該六個財政年度所購入的酒品。

連同社區關係處於同時間購入的三百廿一支餐酒及七十支為干邑及茅台等烈酒,廉署合共購入九百九十一支酒,若以餐酒每支約售一百元,烈酒每支售一千元計算,廉署單就買酒的開支便高達二十萬元。

廉署最新資料又顯示,社區關係處於「貪湯」在任期間,先後將四十六次與工作有關的用餐列入公務酬酢開支,其中十九次有飲酒,當中八次是在午宴中飲用,而超出上限的酬酢則有九次,大部分為晚宴,人均開支逾五百元,超出晚宴每人四百五十元的上限,最誇張一次為早前已曝光的君悅酒店晚宴,於一○年十二月一日舉行,當晚共有二十八人出席,開支達三萬五千七百元,人均開支一千二百七十五元。

宴會揮霍 辯稱配合嘉賓身份

另一次為○八年一月廿二日中午,在深圳馬哥孛羅好日子酒店宴請一百零四人,總開支六萬零六百五十四元,人均開支為五百八十三元,遠超出午宴每人三百五十元的上限,廉署解釋是為配合嘉賓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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