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毓民陳偉業下周二判刑

【本報訊】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及陳偉業,前年參加完七‧一遊行後,繼續佔據中環行車線並衝擊警方防線,早前被裁定組織及參與非法集結等罪成立,案件原定昨日在東區法院量刑,但裁判官杜浩成須考慮兩人的求情理據,押後至下周二宣判。陳偉業昨另就早前批評杜官有政治任務的言論道歉,獲杜官接受不予追究。

陳偉業事後在庭外表示欣賞杜官捍衞司法獨立的堅持,又說自己的道歉正好凸顯本港司法界依然獨立公正,「證明司法比立法更堅強,立法會都剪布配合施政啦,我哋要捍衞呢個司法堡壘」。

陳就政治任務論道歉

事緣案件早前進入結案陳詞階段期間,陳突指摘杜官給控方充分時間準備陳詞,卻強迫他倆要兩日內完成,直指杜「除非你有個政治任務啦」。杜認為兩人既未事先申請給予時間,便作出無理指控,繼而更用近乎喝罵的態度要求法庭回答其問題,是公然冒犯法庭。

陳偉業昨透過律師向杜官說:「如果有人認為佢嘅說話係對法庭或司法制度有質疑,佢會收回及道歉。」杜官即指這等於有條件道歉,「等於係話『你話我唔啱我咪道歉囉』,上訴庭有判例話要考慮咁道歉係咪真嘅,法庭唔會接受」。

愛港之聲踩場「贈興」

陳終承認他對法庭的「憂慮」並無理據,又解釋因曾有領導人提及「三權合作」才令他擔心,杜官聞言更「火起」:「你咁講係進一步侮辱本席,你即係指法庭會因為某個人講過嘅嘢就受到影響?」陳的律師遂重申陳十分欣賞杜官絕對維護司法獨立,願無條件道歉,終獲杜官接納。

昨續有大批人民力量支持者到庭旁聽,愛港之聲亦有人「踩場」,雙方在法庭大樓外各據一方,愛港之聲大播《喜氣洋洋》等歌曲「贈興」,場面混亂。

案件編號:ESCC 27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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