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鑾雄告《蘋果》侵犯私隱

【本報訊】捲入歐文龍世紀巨貪案的華人置業主席劉鑾雄,不滿《蘋果日報》於上月底刊登一篇相關文章及一份疑似屬於他的醫療報告,他前日入稟高院民事控告《蘋果》,指該篇文章侵犯他的私隱權,而且內容惡意失實,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禁制《蘋果》繼續侵犯他的私隱權,並要《蘋果》交出屬於他的機密或私人資料,以及賠償他損失,但未有述及具體金額。

捲巨貪案被控行賄洗黑錢

原告劉鑾雄,三名被告依次是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該報總編輯張劍虹及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入稟狀稱,《蘋果日報》於今年四月卅日在A2版,刊出一篇題為「檢察官不信病情嚴重須缺席審訊 澳門派醫生來港診斷大劉」的文章,並上載到《蘋果》的網址,原告指該篇文章已侵犯原告可按《基本法》第卅條和《人權法》第十四條所享有的私隱權。

另外,該文章的內容亦同時屬於惡意失實,令原告的權利受侵犯。原告因此向被告索償,包括損失賠償、額外加重賠償、懲罰性賠償、有關金額的利息和訟費。原告又要求高院下令被告交出屬於原告的機密或私人資料,以及禁制被告透過發表該篇文章或有關字眼,進一步侵犯原告的私隱權。

劉鑾雄與南華足球隊足主兼商人羅傑承捲入澳門世紀巨貪案,被澳門檢察院控以行賄及清洗黑錢罪,劉於四月廿九日第三度稱病不出庭,該案再次押後至六月十七日處理。

劉鑾雄拒答下月會否應訊

劉鑾雄昨午如常到達灣仔「飯堂」用膳,穿上黑褸藍衫的大劉一如過往健步如飛,精神飽滿,但對於記者問及六月十七日會否到澳門出庭,以及對《蘋果》刊登他○八年醫生紙等提問則充耳不聞,即急步進入「飯堂」。他逗留約一小時後步出,與友人握手時手舞足蹈,表現雀躍,及後登車離去。

案件編號:HCA 77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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