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次兩會新領導班子決定「大部制」改革,把一些國家機構裁撤合併,並列清權責,解決政出多門的弊病,銳意令政府職能由「管理和參與者」向「服務和監管者」轉變,這改變令人欣喜。
相信不少港商均深有體會:在內地營商,經常要應對各種各樣的「麻煩」,包括不同部門多如牛毛的檢查,或要參加一些半強制性的活動。這情況除了造成許多不可預期的營商成本,還耗費不少與經營無關的時間和精力,並可能會因無意中得失一些執法部門而增加了營商風險。公有制最大弊端,是國家機構日趨臃腫,行政效率日趨低下。各部門權責重疊,國民申辦任何事情均須經過重重審批,費時失事,且容易滋生腐敗。但當出了問題時,部門之間又容易互相推諉,難以追究責任。
機構臃腫還會導致國家行政成本高漲。國家的稅收,本應盡量用於公眾服務,但機構惡性膨脹,會令大部分稅收用於維持政府的自身運作。美國財政收入約六成用於公眾福利,但中國公眾福利支出佔國家收入比例不足一成。落後的體制,不僅難以讓公眾分享到經濟發展的成果,亦必然限制了社會經濟的進一步發展。
希望今次的改革,可讓港企在內地營商的限制大幅減少,市場機制可更為公正透明,減少許多不可預期的成本。營商環境得到改善的程度,將和改革貫徹程度成正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