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法官遲判決 民事案原告得直

【本報訊】高院暫委法官郭靄誠三年前審理一宗涉及紗線品質的民事案,竟在審訊結束後整整一年始判決。被判敗訴的原告早前上訴,昨獲判得直但案件要作重審。上訴庭判決指法官必須盡力避免拖延判案,而原審本案的郭官在裁決書中,遺漏分析多項關鍵證供的元素,有可能是因他「丟低」案件太久,致遺忘當中證供內容。

另外,上訴庭亦指本案索償額僅涉數十萬元,惟與訟雙方已各耗訟費逾二百萬元,因此勸告雙方以其他方法解決分歧。原告是供應紗線的宏得有限公司,被告是豐臨針織有限公司。

案件編號: CACV 268/2011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