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洗黑錢案楊家誠求轉高院審

【本報訊】英冠球會伯明翰班主楊家誠被控洗黑錢逾七億元,案件原定於去年十一月在區域法院開審,但已押後至今年四月廿九日開審。惟楊家誠昨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下令律政司申請把他被控洗黑錢的案件轉交高院審理,基於事件再添變數,或令洗黑錢案原定的開審日期再次推後。

入稟狀透露,楊家誠(五十一歲)於去年八月更換代表律師後,他的新代表律師以上述上訴庭判決為理據,要求律政司申請把案件轉交高院審理,律政司今年二月十五日拒絕要求,並且引用終審法院在蔣麗莉被控串謀詐騙的判決為理由,指被告人無權選擇在高院受審。

案件編號:HCAL 5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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