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英中名校香港華仁書院爆出奇聞,擔任港華校長達十七年的譚兆炳,昨日就同校教師控告他誹謗一案在區域法院作供,期間竟自揭瘡疤,承認自己中英文水平欠佳、「第一次會考英文肥佬」,他又指自己患嚴重睡眠窒息症,以致開校董會時常處於「半昏迷」。譚校長更承認,他在本案今年初開審前才翻看九年前的文件,無做足「功課」。主審法官黃慶春聞言,禁不住當庭「訓示」這位本地頂尖名校的校長:「好似考試無讀書,臨急抱佛腳,無做功課,一定唔會合格!」
本案原告為港華退休教師蕭漢寶,被告為七四年加入港華任教、將於今年中退休的現任校長譚兆炳。蕭於○六年入稟,指稱○四年任教港華時,譚捏造有家長向教統局(現稱教育局)投訴蕭,雖然投訴後來證實無效,但譚之後又在學校管理會議中指投訴有效,並公開批評蕭教學有問題、沒盡教師責任,例如給予學生功課。蕭認為譚對他誹謗及有惡意虛構的陳述,故民事控告譚。
案件日前開審,雙方均找來同事或前同事助陣,蕭獲三名現任港華教師、一名前教職員和前副校長葉金豪出庭力撐及旁聽,當譚校長昨日被法官質疑及自認過失時,眾人不時發出笑聲。為蕭出庭作供的現任經濟科老師李Sir,在庭外亦質疑譚校長英文和理解能力差,又埋怨學校管理混亂,「我出嚟作供,你都明白咩事啦!」又叮囑記者要記下校長會考英文唔合格。
蕭漢寶早於○六年興訟,案件直至上周二開審,但譚校長直至今年一月才翻看當年涉及誹謗的會議紀錄謄本,並改口承認曾說出有關言論,但聲稱是「無心之失」。譚昨甫出庭,即遭原告代表大律師炮轟無做足準備工夫,又在不清楚案件文件內容。
擁有香港大學教育碩士學位的譚校長即解畫稱,他認為案件僅小事一宗,可和平解決,而且自己多年來公務繁多,醉心教育事業。當被質問有否看清文件時,譚更不惜自揭「中英文都不是好」、第一次會考英文不合格、自己多次遭校董公開批評英文差等。法官即不禁插嘴,嚴斥譚猶如考試無讀書、臨急抱佛腳,並詢問「咁你是否無準備好功課?」譚答道:「我真心承認自己做功課不足!」
原告一方呈上涉案校董會會議謄本,證明譚曾向與會者指稱教育局就蕭的投訴是「Valid(有效)」,並在會上批評蕭沒批改學生功課。譚對此反駁指,他在會議初期已向各人表明蕭的投訴不成立,不知自己為何說出「Valid」,若真的說了,便向蕭道歉。譚續自爆指自己在會議上處於「半昏迷狀態」,多年來患嚴重睡眠窒息症,難集中精神,不時要他人推醒,右眼又有二千度近視,視力很差,閱讀文件有困難。譚這番解釋又惹來旁聽席一陣「騷動」。
原告一方指出,譚校長因不忿蕭越過他向校董會發信指控他誣告,深深不忿下在會議上指摘蕭。譚直認蕭的舉動確令他感到被侮辱,但他無惡意針對蕭。譚強調他是真心關心老師及不會令老師難堪。
1. 中、英文不佳,曾在會議上被校董批評英文文法、發音不正
2. 第一次會考英文科不合格
3. 有嚴重睡眠窒息症,開會時會處「半昏迷狀態」
4. 視力不佳,閱讀文件吃力,右眼有二千度近視
5. 多年來在校內處理老師被投訴的手法欠妥
6. 接受教育局的匿名投訴,沒有查明投訴人身份
7. 臨本案開審前才翻閱法庭文件,繼而改口向原告人道歉
8. 沒有正式紀錄處理原告人被投訴的調查過程和結果
9. 胡亂記錄校長日誌及日程表,並隨便將之交給教育局人員查閱
案件編號:DCCJ 31/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