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家雄聆訊 醫委會押後判決

【本報訊】西醫曾家雄涉向女病人推銷保險及發展長達三個月性關係的案件,控辯雙方昨在醫務委員會結案陳詞。控方律師批評,曾家雄於初級偵訊時供詞與現時不同,又指他傳召多名時間證人,企圖證明並無與涉事女病人發生性行為,但證供有破綻,肯定兩人是戀人關係。辯方反指,女病人無法提供性行為實際時間,但曾醫生卻有時間證人,根本不可能發生性交事件。醫委會認為需更多時間考慮案情,押後至十八日判決。

案件經過五日研訊,原訂昨日(昨是第六天)判決,曾家雄的妻子未有陪同曾應訊。控方律師質疑,曾太早前提供虛假供詞,只為丈夫解釋整件事件,又辯稱以往向精神科醫生數臭丈夫濫交,是妒忌丈夫前妻及幻覺引起。控方認為該精神科醫生診治曾太多年,早前作供亦指,曾太有能力分清現實及幻覺。控方又批評,曾太供詞有完整引句及標點等,十足寫故事,質疑其口供的可信性。

辯方強調無性行為

辯方強調,曾家雄與女病人無發行性行為及戀人關係,重申與病人行街、合照及送「愛心湯水」,或許超越醫病關係,但是醫病關係準則如何介定,則要醫委會定斷。

曾家雄被指濫用醫生專業地位,兼任保險經紀,向女病人推售保險後,再於○九年六月至九月期間,與該病人發展性關係,並五度發生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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