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勿使廉署招牌蒙污

「香港,勝在有你同ICAC」,這是廉政公署的宣傳口號。是的,作為反貪利器,廉署確曾威名遠播,令港人引以為傲;可惜今時不同往日,經過貪曾七年之亂,不僅香港的廉政和法治受損,廉署的金漆招牌也蒙污。

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最近被翻舊帳,有人舉報他在任期間以權謀私,最少涉及「五宗罪」,包括經常大花筒外訪、到處攀關係,以及越過正常程序招聘內地學者當顧問等等。大家別以為這些指控不是甚麼「大罪」,須知廉署負有反貪重責,一舉一動都受到公眾高度關注,必須以高標準高規格要求自己,否則,其身不正,何以正人?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湯顯明○九年已屆六十歲退休之齡仍獲貪曾續約三年,直到一二年六月底才與貪曾一起離開,可見兩人關係非比尋常,所以,「曾規湯隨」並不奇怪,貪曾喜歡外訪做離岸特首,湯顯明自然有樣學樣。最耐人尋味的是,湯顯明在任期間,正值澳門歐文龍世紀巨貪案調查及開審的關鍵時候,此案涉及多名本港富豪權貴,但揭發案件的本港廉署卻未見進一步調查是否有更多港人牽涉其中,處理手法惹人遐想。尤其貪曾連串貪腐醜聞已經曝光一年,廉署的調查依然毫無動靜,更是令人質疑。

百年養不足,一日毀有餘。廉署反貪聲譽來之不易,千萬不要自毀招牌,連香港核心價值也不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