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熱愛電影而喜歡當臨時演員的已故富商明嘉福之子明德豐,委託汽車經紀從英國代購一架連稅價值一百四十五萬港元的名車Aston Martin,並於去年一月接收汽車,惟卻遭經紀私吞了廿四萬多港元退稅。涉案經紀早前於東區法院承認盜竊罪,案件昨日判刑,辯方求情指,被告陳競威(卅四歲)因生意失敗而私吞退稅,現已償還三萬五千元,希望法庭接納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裁判官指雖然事主損失有限,但被告破壞誠信,必須判監,遂判他入獄八個月,並須於出獄後十八個月內清還欠款。
案件編號:ESCC 3899/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