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市民向廉署舉報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涉嫌包庇貪曾,廉署卻不立案調查,有學者指出,包括廉署在內的各政府部門,若收到市民投訴都要跟進,待收集若干資料後再評定是否應立案正式調查,廉署是次決定或會令公眾質疑其有否盡力查案;有法律界人士則指,廉署可能因怕「自己查自己」而拒絕立案,但廉署應向投訴人交代清楚,並轉介投訴人向警方求助。
理工大學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鍾劍華表示,廉署要先處理貪曾案,當有定論時才可再分析是否有人包庇貪曾,現時既然有市民質疑湯顯明包庇曾蔭權,廉署應交代清楚貪曾案的調查進度,以及指控是否成立,並向投訴的市民說明調查的先後次序。
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直言,貪曾案拖得太耐,令民怨累積,有市民懷疑湯顯明包庇是可以理解的,他認為廉署需盡快就此作出交代。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亦稱,廉署現時做法可能令市民覺得他們無盡責或「懶懶閒」,若廉署認為由其內部人員去調查前廉政專員有利益衝突,廉署便應該向投訴人解釋清楚,「唔係就咁一句話唔立案就算數」,否則只會令人覺得廉署調查工作透明度不足。對於當局遲遲未公布貪曾案進展,黃說:「呢件事涉及前特首咁敏感,調查咗啲咩、搵咗咩人落口供都要交代。」否則難以令公眾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