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藝人周星馳被前女友于文鳳追討七千萬元地產投資佣金案。涉案普樂道「天比高」物業的業主星揚海外有限公司,上月申請將針對它的訴訟剔除,高等法院原訟庭昨日駁回有關申請。
本案次被告星揚海外認為,本案是原告于文鳳向首被告周星馳追討佣金,星揚海外雖是業主,物業亦是周佔用,但它與周法律上屬兩個個體,不應將星揚海外捲入于周雙方的爭拗。不過原告就指,周星馳是透過次被告控制物業,法庭應破例將次被告與周視為一體。法官指原告的論點,並非全無勝算,在此情況下法庭不應未審先判剔除訴訟。
案件編號:HCA 158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