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先天患有皮膚癌而自辦「生前喪禮」的卅歲男子陳偉霖,疑在酒精影響下襲警,被控一項襲警罪,昨案件原在九龍城法院開審,惟控方決定不提證供起控,讓他簽保守行為,裁判官准他以一千元守行為一年,繳付三百元堂費,告誡他從事公益活動不能掩飾過錯,着他向警員道歉。案情指,去年十一月十七日凌晨三時許,兩名警員與同袍到尖沙咀金巴利道處理被告與的士司機的糾紛後離去,惟疑似飲醉的被告跟着警員及用粗口辱罵,之後更跳高撞向一名警員的左肩,警員撞向旁邊鐵閘受傷,送院診治。
案件編號:KCCC 504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