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銀行經理拆穿冒簽騙案

將屆百歲的老翁遭護老院男職員盜取支票,再冒其簽名擬盜取共四萬六千多元,險淪為「人肉提款機」,慶幸與老翁相交逾廿載的銀行經理發現老翁戶口有「彈票」及異常交易,親身帶同「問題支票」的副本供老翁查閱,從而揭發事件。涉案職員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盜竊及企圖盜竊共六罪,裁判官斥責他「食過翻尋味」,下令將他還押至本月廿一日,待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等報告後量刑。

被告梁偉雄,卅五歲。辯方代被告求情時透露,案發後被告已遭護老院解僱,現時無業,被告願賠償事主損失。辯方指被告於○九年破產,但一些私人債務的債主仍不時透過收數公司到護老院滋擾他,他為還錢及保住工作才犯案。被告在求情信中承認過往沉迷賭博,承諾日後改過自新。裁判官斥責被告的行為破壞誠信、監守自盜,犯案成功便食髓知味,重複盜取同一長者的金錢。

受託繳費 模仿簽名

根據案情透露,九十九歲高齡的事主李漢章與妻子同住一家護老院,李於去年二月六日將一張已簽名的支票交給被告,請被告代到便利店繳費,被告趁機學習模仿李的簽名式樣。

被告其後在二月六日至廿六日間,先後在李床底盜取七張分屬工商銀行及中信嘉華銀行的支票,在其中六張填上四千至一萬二千元不等的金額,擬盜取李共四萬六千五百元,但因李戶口結餘不足,被告只成功兌現三張支票,盜取共二萬元,將錢存進一名女同事的戶口。

經理事主 相識逾20年

中信嘉華銀行一名與李相識逾廿年的姓譚經理(五十三歲),留意到李的支票「彈票」,並發現該支票與另一張支票的款項存入同一女子名下戶口,起疑下致電李查詢,李否認曾簽發有關支票。譚稍後帶同三張冒簽支票的影印本親到護老院探望李,李再確認未曾簽發有關支票。

護老院得悉事件後向被告查詢,被告承認盜取李的支票及金錢,護老院事後解僱被告及涉案女員工,並將被告的八千元薪金賠償給李。李之後報警,警誡下被告承認犯案,並指女同事只負責借出戶口,與盜竊案無關。

案件編號:KCCC 39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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