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要求拍賣的物業是皇后大道西得利大廈一個地舖,現時是由一間眼鏡店租用,店主昨受訪時表示,他向蔡炳榮租用該舖逾廿年,對蔡與政府的轇轕並不知情。他又指前日有律師到店舖張貼文件,他收起後並無細意閱讀,他表示會向就收舖之事向蔡了解。
原告律政司司長,被告蔡炳榮。入稟狀指被告在○五至○七年間三度向政府及司法機構民事興訟,指稱遭政府串謀捏造事實誣告他藐視法庭,並以假證供申請拘捕令等,他在三案中均判敗訴及需支付訟費。累計三案的相關欠款及利息約一百卅一萬元,原告要求法庭批准被告的上述舖位拍賣作還款之用。
案件編號: HCMP 260/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