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首梁振英(CY)早前以個人名義向《信報》發律師信,指該報評論員練乙錚上月廿九日評論文章指他涉黑,有誹謗之嫌。《信報》編輯部昨刊聲明指出,文章沒指梁已涉黑,亦清楚表明論據要再經求證,但對文章或引起誤解致歉。《信報》則強調,致歉對象乃讀者而非梁振英。梁振英昨透過政府新聞處表示,留意並接受《信報》聲明有關致歉的內容,又指涉黑指控嚴重,不得不嚴肅處理。
《信報》於上月廿九日刊登特約評論員練乙錚一篇題為「誠信問題已非要害 梁氏涉黑實可雙規」之評論文章,內容提到全國政協劉夢熊於《陽光時務週刊》的訪問「暴露了紅色背景梁氏政權的不斷黑道化」。
《信報》總編輯陳景祥昨接受電台訪問時稱,本月一日收到梁振英以私人名義發出的律師信,指該文涉誹謗,要求《信報》撤回文章及不希望再有類似的言論。練乙錚昨接受電台訪問時拒收回文章,亦沒有不正確的論述,形容梁發律師信「可能係佢(梁)一時衝動嘅結果」。
據了解,梁振英本月一日發信給《信報》,要求對方三日內撤回評論,但《信報》終決定昨日刊登聲明,表示練乙錚的文章清楚表明對梁的指控論據,須再經求證,但表示「如果文章引起讀者對梁振英產生不公的結論或引來不便,謹此致歉」。
民建聯主席譚耀宗指,發律師信乃梁個人權利,做法不奇怪。工聯會榮譽會長陳婉嫻認為,政治人物需面對多元意見,若是她遇到同類事件,會一笑置之。新民黨副主席田北辰認為梁的處事手法可有所調校。民主黨主席劉慧卿質疑,梁未有向早前披露特首選舉內幕的劉夢熊採取法律行動。
公民黨黨魁梁家傑則望梁振英收回律師信。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指出,只要評論「真誠作出」即使「不合理、不公平」亦難以構成誹謗。一個記者團體對梁選擇發出律師信回應評論感遺憾,擔心會引發寒蟬效應。
此外,公民黨在網上發起「歡迎特首告我誹謗運動」,呼籲市民轉發練乙錚文章,指「歡迎特首告埋我」。
一間離岸信託公司Clermont Media Limited擁有《信報》八成股權,公司委託人為電訊盈科主席李澤楷,其餘兩成股權屬《信報》創辦人林山木及駱友梅夫婦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