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入二○一三年,公用事業一片加風,其中兩間電力公司援引《管制計劃協議》規定,照例加價,市民只能無奈接受。○八年港府與兩電達成為期十年的新管制協議,今年將屆中期檢討,環境局局長黃錦星透露,局方期望明年第三季與兩電完成檢討,能夠在電費與環保之間取得平衡云云。
兩電年年賺錢,年年加價,基於管制協議,只要回報率不超過百分之九點九九上限,港府根本無法阻止加價,只能例牌提醒兩電善盡社會責任,蒼白無力,說了等於沒說。無疑,今次管制協議中期檢討,為當局提供了修改條款的契機,爭取降低兩電接近一成的准許利潤回報率,以回應民情減輕電費負擔的訴求。問題是港府不能單方面更改管制協議內容,倘若兩電堅拒下調准許回報率,港府也無可奈何,所謂中期檢討,可能變成例行公事,最終拖到一八年現行管制協議期屆滿,港府才有機會修改條款,改變兩電賺到盡的現狀。
環境局提到兩電中期檢討的目標,要在電費與環保之間取得平衡,可是現行管制協議引入的減排要求,已成為兩電年年加價的保障條款。根據有關協議,兩電的實際准許利潤回報率,將與環保表現掛鈎,如果減排數據達標,兩電的回報率可以上調,反之則要罰款。例如兩電發電廠每年排放的廢氣總量,有任何一種污染物超出規定一至三成,將在回報率扣減零點二至零點四個百分點;如果減排達標,兩電則被允許提升零點零五至零點一個百分點,實際涉及金額約數億元,屆時最高准許利潤將超過一成。
表面上,減排條款獎懲並施,鼓勵兩電以更符合環保要求的設施發電,避免空氣污染,實際上則是重蹈過往資產淨值與准許利潤掛鈎的覆轍。近年兩電為符合減排要求,大舉投放環保發電設施,減少使用污染量較高的燃煤發電,引入潔淨而昂貴的天然氣,經營成本隨之上升,最終成為加價的理由。市民想享用潔淨能源,擁有藍天白雲,便要付出代價,但兩電會否藉改善發電設施而過度投放資本,興建過多環保設施,不無疑問。正如現有發電設施有高達兩成半的備用量,早已被外界質疑比例太高,旨在擴大資產淨值規模,牟取不合理回報。
事實上,中電昨日已聲言,為配合港府在兩年後生效的排放上限,屆時使用的天然氣用量,將較目前最多增加達一倍,燃料成本有上升壓力,暗示電費無可避免會調高。港府要在環保與市民電費負擔之間取得平衡,透過管制協議中期檢討下調兩電准許利潤回報,本是可行做法,可惜協議條款不能單方面說改就改,港府的迴旋空間和談判籌碼有限,一旦主觀願望製造了民情過高期望,減電費好夢一場空,反而自招民怨,為管治添煩添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