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指袁彌明情人節「愛的暗示」

【本報訊】前港姐兼人民力量女將袁彌明疑遭男義工求愛不遂出言恐嚇案,被告周鍾揚昨出庭自辯,剖白與袁的交往過程;他坦言在去年一月開始對袁產生好感,遂決定示愛,而袁在情人節正日回覆祝他情人節快樂兼提及「愛」,令他覺得袁在暗示接受他;被告在庭上如數家珍般細述袁在公開活動中要求與他合照、給他遞檸檬茶等事,故他一直以為與袁有發展機會。被告自辯未完,續審日期巧合地獲安排在下月十四日情人節。

同港姐齊舉牌「好得意」

五十七歲被告周鍾揚是註冊工程師,他報稱畢業於英國曼徹斯特科技大學,修讀土木結構工程,現為自僱人士,未婚的他與母親同住。被告是人民力量的忠實支持者,積極參與該黨活動及擔任義工。

被告憶述前年六月十一日首次在人力晚宴上見到袁彌明,兩人同坐一桌但相隔兩三個位,並無交談或合照,他後來向袁發出在facebook加為朋友的邀請,但袁無回覆;七月十日被告在中聯辦進行個人支援內地茉莉花革命行動時,巧遇袁與一男友人,被告上前問袁:「點解你仲未add我facebook?」但袁的電話剛響,沒回答便離開,被告認為袁是與男友人刻意來探班。

被告與袁後成為網友關係,有時會互發訊息;十一月一次區議會宣傳活動上,被告聲稱袁主動將人力的宣傳牌遞給他,邀他「一齊揸住個牌行個圈」,當時他並未對袁有好感,無特別感覺,回家後更與當時的女友分享:「今日同個香港小姐一齊舉牌行圈好得意。」

至去年一月被告確定自己鍾意袁,與家人商量後決定示愛,但不敢貿然在二月十四日情人節示愛,「咁唐突會嚇親人」,故在前一天向袁發出「情人節快樂」訊息,豈料袁在正日回覆,更提及「每個人都需要愛」,他認為袁明顯有所暗示,遂在三月中正式發訊息表白,袁在其後活動中也未有避開她,更多次主動邀他合照及給他飲品;他反稱,曾懷疑袁跟蹤他及在事發晚刻意挑釁他。

被告被控於去年十月十七日晚,在告士打道燈位以的士尾隨袁的座駕,將頭伸出車窗指着袁咆哮:「袁彌明,我要強姦你,我要殺咗你!你去死!」袁報警求助。

案件編號:ESCC 414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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