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蘭酒保涉雞姦強姦女生

在中環蘭桂坊酒吧任酒保的尼泊爾籍男子,被指在去年元旦夜,見到一名妙齡華裔女大學生在酒吧與朋友慶祝,先自稱是店主而向女生贈飲,待她飲至酩酊大醉,尼漢藉詞送她回家,期間卻疑將她帶往灣仔時鐘酒店「開房」,更涉嫌在無用安全套下將她兩度強姦及一度雞姦。女生事後一度張羅避孕丸,並經家人及社工等再三勸導下,三天後決定報警。案件昨於高院開審,控方今日將傳召女事主出庭作供。

廿八歲尼籍被告Gurung Sanjeev,被控兩項強姦及一項雞姦罪,控罪指他在去年一月二日於灣仔駱克道某時鐘酒店內向華裔女事主X作出性侵犯。

事主恢復知覺已在酒店

控方在開案陳詞透露,X在澳洲出生,約八歲時回港接受教育,之後返回澳洲升讀大學,案發時她休學回港並在一間機構當兼職。去年元旦夜,X與朋友先在尖沙咀見面並喝了兩罐啤酒,十一時眾人轉場往蘭桂坊一帶的POP酒吧。被告在該酒吧工作,他向X自稱是酒吧東主,又與另一尼籍男同事不斷與X聊天。

約二至三小時後,X飲至大醉想回家,惟其友人亦已四散,被告遂替她叫了的士,X記得曾向司機說出地址,但當她恢復知覺時,已發現身處時鐘酒店房內。

期間被告強姦她,她因大醉未能反抗,之後被告把她翻身並雞姦了她,她感到劇痛大叫。完事後她到廁所,發現肛門流血。

二人翌日一起買事後丸

X因太疲倦回床睡覺,被告又想再強姦她,但因被告的下體已軟,便要她口交。她記得被告曾對她說話,又曾拍打她,她因感害怕而沒有離開。

她翌日醒來,得知被告沒有使用安全套便責罵對方,二人並在灣仔一帶嘗試買事後避孕丸。X在被告離開後致電上司哭訴遭性侵犯,上司勸她報警,但X不想。X回家告知母親,但仍不肯報警,後來家人帶她看醫生及見社工,終說服她在同月五日報警。

控方續指,X與被告當時下榻酒店的職員指稱,記得當時是見到兩名尼籍男子送X到酒店,當時X由兩男扶着,職員表示因房間只供二人使用,其中一名男子才離開。案發後曾為X診斷的醫生指,X的身體情況與她曾發生性交及肛交的說法脗合。

案件編號:HCCC 17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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