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才首度來港工作的廿六歲印尼女傭,初來甫到受僱在港島南區豪宅貝沙灣替一對母子工作,印傭聲稱為報復出軌男友,日前竟趁只與十七歲就讀國際學校的男少主同處一室時,「主動獻身」從後熊抱、強吻兼狂咬男少主肩膊,之後更進一步撫摸男少主下體,對方極力掙脫逃入廁所將自己反鎖廁內,同時致電母親報警。被捕印傭昨在東區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裁判官下令替被告提取心理、精神及背景報告作判刑參考,期間被告需還押,案件在本月廿四日再訊。
庭上所見印尼籍女被告Titik Andri Yanti身形矮小略胖,身穿粉紅色連帽拉鏈外套的她將頭髮蓄成馬尾,應訊時表現平靜,大部分時間垂下頭。
根據辯方代表律師的求情,被告今年十一月才初次來港工作,事發時適逢她發現男友有越軌行為,在極度憤怒下只想到要向男友報復,因而一時衝動向男少主「主動獻身」,罔顧了對方感受,現已感到愚蠢及後悔,故在被捕後亦第一時間認罪及與警方充分合作。
辯方續指被告自知犯下違反誠信嚴重罪行,已有入獄準備,只希望可判較短刑期,以讓她早日回鄉與母親及弟弟團聚,而她來港工作原本是為了幫補家計,現已因一時犯錯而失去一切。
案情指,今年十二月八日早上十時半,被告與正在國際學校就讀第十二班的男少主X同處貝沙灣二期豪宅內,被告突然從後熊抱男少主示愛:「我好寂寞,可唔可以同我一齊?」隨即狂吻及咬X的右肩膊,X大驚掙脫及喝停被告後,被告一度鬆手,但不久又捉住X及撫摸他的下體數次,X不停抵抗,最終逃到廁所及將自己反鎖在內,致電任商人的四十八歲母親後再報警求助,警方稍後抵大宅拘捕被告。
被告在警誡下初時表示與X「玩吓」,及後才承認在失控下強吻過X的臉頰一次及摸了X的下體數次,她又解釋是為了報復越軌男友,而被告並無任何刑事紀錄。
案件編號:ESCC 4597/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