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指春秋:警察被捕是好事

最近發生了兩件事,足以說明香港的法治精神始終爛船尚有三斤釘,未至於像退休法官包致金臨別所言「有前所未見的風暴烏雲」。第一件事,違例泊車的警察也被抄牌,第二件事,兼職的士司機宰客的警察也被拘捕。

警察違例泊車被抄牌之事發生在新蒲崗,途人眼見差人犯法於是報警,交通督導員到場處理公事公辦,印上「警察」字樣的警車避不過被罰的尷尬。這就是法治可愛與可貴之處,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不得徇私也。

至於警察被捕,那是一個兼職的士司機的差人。此君不但觸犯了警務人員不許兼職的規定,而且以宰客手法濫取車資,由尖沙咀廣東道載客到赤鱲角機場,正常只需二百多元,警察司機收的是多出一倍的四百五十元。幸好,的士乘客其實是一名便裝出更的臥底探員,表露身份之後上演了一幕「差人拉差人」的好戲。

警務人員知法犯法誠屬可悲,不免予人敗類禍港之嘆,外來遊客說不定產生狐疑,莫非香港是兵賊不分的罪惡之都?然而嘛,若從另一個角度想一想,臥底探員將黑心警察繩之於法,不是更凸顯香港的法治精神薪火相傳嗎?要是類似情節出現在神州大地,黑心警察搞不好會逍遙法外。當然,中國公安謀財手法多的是,未必風塵僕僕開的士,索性攔途開罰單中飽私囊也是可以的。河南新鄉市獲嘉縣就有交警多次攔截貨車,無理處罰司機,如果司機不想受罰,只要繳交幾十元黑錢便放行。

所以嘛,香港警察被捕,其實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