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表演場地式微 藝術文化落後

本港欠缺文化表演場地,收窄藝術團體表演空間。屯門、天水圍及土瓜灣等較多基層市民的地區,在公園或公眾地方都不時有人表演歌舞自娛或賣藝,但礙於法例,團體表演時或會遭驅趕,甚至被起訴,令本港表演文化一直落後。

開放更多空間「香港都可行」

不少出身於屯門公園的曲藝團體,憑多年駐紮公園的賣藝經驗,以及得到區內居民支持,才得以「升呢」,登堂入室在大會堂正式表演,而天水圍及土瓜灣區的公園亦有類似歌舞表演。旺角行人專用區的街頭表演,近年亦吸引不少本地人,甚至遊客駐足觀賞,不論表演屬「騎呢」或專業,總算是體現表演文化。

高志森表示,香港昔日的賣藝場地現已逐漸式微。他建議政府開放更多賣藝空間,「依家喺倫敦嘅街頭賣藝活動,就算喺地鐵站入面彈結他,都需要登記。畀啲空間佢哋賣藝,其實香港都可行,好過劇院最後變畸形(賣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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