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屯門極樂寺長期霸佔官地興建骨灰龕場,今年一月已被法庭罰款一萬三千多元。地政總署及後給予寺方三個月寬限延期,但是極樂寺至今仍然未完全清拆官地上的建築物,遂再票控寺方違反《土地(雜項條文)條例》,涉及官地面積逾一千二百平方米。
極樂寺昨透過律師承認違例,求情時指遷移骨灰龕過程需時,裁判官認為極樂寺佔地太久,判處最高罰款額一萬元。
毗鄰極樂寺的屋苑叠茵庭部分居民知悉判刑後,認為刑罰過輕,並質疑政府縱容寺方違規。「關注極樂寺骨灰龕行動組」代表許澤偉稱極樂寺霸官地五年,罰款比交租少得多,對港人不公。
案件編號:TMS 13932/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