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奮強涉事C單位買家曝光

【本報訊】被指「偷步」出售兩個寶華軒單位的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繼十四樓B單位被指售予懷疑內地買家後,另一涉事十四樓C單位的業主身份亦曝光,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該單位於上月十日以九百六十二萬元售予名為「林詠常」的買家,按英文拼音推斷買家並非內地人,而中原集團主席黎明楷昨日透露,涉及B單位買賣的兩名經紀原來分別代表買賣雙方,但拒評論兩名經紀是否正接受廉正公署調查。

兩經紀分別代表買賣方

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該原屬林奮強名下位於西半山寶華軒十四樓C室單位,於上月十日出售予名為「林詠常 LAM WING SHEUNG」的買家,按拼音初步推斷並非內地買家。對於十四樓B單位的臨時買賣合約上,何以出現兩名地產代理梁智仁及賴秀容的簽署,而梁只屬買賣的見證人,中原集團主席黎明楷昨解釋,賴屬買家一方的代理,而梁則代表業主林奮強,「基本上邊個簽署合約都冇所謂」。

至於兩人是否正接受廉署調查,黎明楷說不方便評論,又指因官方機構正調查事件,中原不會介入,但透露林奮強早前已繳清賣樓的佣金。

中原集團創辦人施永青則指,事件曝光時他不在本港,故難以評論事件,對於中原慈善基金何以拒收林奮強的捐款,他稱中原地產與中原慈善基金屬兩個法人組織,不能將佣金當作捐款。

行政會議成員鄭耀棠被問及林奮強事件時強調,行會成員在港府出招前完全不知情,相信事件不影響行會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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