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書留社署 男子燒炭亡

【本報訊】六旬漢留書社署後燒炭亡。死者姓潘(六十六歲),一直靠社會福利署經濟援助維生,據悉,他無親無故,獨居東涌逸東邨居逸樓一單位,日前,潘感到生無可戀,萌自殺念頭,遂寫下遺書揚言尋死,再把遺書放於邨內舟逸樓地下的東涌社會保障辦事處信箱,其後返回家中,於客廳點燃炭塊自殺。

男社工報警惜太遲

至昨晨九時許,姓謝(卅三歲)男社工返回舟逸樓辦事處工作,發現潘的遺書,隨即報警。警方及救護員趕抵潘的住所,爆門入內,赫見潘昏迷倒臥梳化上,經救護員證實他已死亡,毋須送院,屍體其後由仵工舁送殮房。社署發言人稱,東涌社會保障辦事處職員發現死者的信件後,報警處理,事發前,死者並無向署方表示有其他福利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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