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屆立法會會期開始,除了選舉大會和各事務委員會主席人選之外,最受關注的新聞就是防止拉布的議事規則修訂。
一般的判斷,認為泛民在分區直選中仍然佔優,故此要修訂立法會大會的議事規則,很難在功能組別和分區直選同時通過,所以建制派只能在事務委員會的議事規則落手,至於立法會全體會議中,就只能倚靠主席的判斷和裁決!
這種分析,有一定的基礎,但認為修改議事規則不能在地區直選中通過,是假設了泛民十八名議員同一立場,無論是極端激進的人民力量和社民連,還是標榜中間理性的民主黨,又或是「砌之餘」還可以「傾」的民協,都是反對修改議事規則,縱容拉布。
「拉布」,並不是一種正常的議會行為。真的要分類,是一種政治手段和政治表態,在一些非常特別的情況,也許可以借來一用,但可一不可再,更不能經常使用,否則議會無法正常運作,因為拉布只是在於表態,而不是真正讓議會被一、兩名議員可以操控和騎劫,所以一定會有一套機制來終止,也就是你拉布,我剪刀,而拉也得有一個尺度。
以民主黨為首的中間派,並不認同拉布的手段方式,上次出現拉布時,也是袖手旁觀,從道理上而言,不應假設他們會跟激進派系站在同一陣線,拒絕修訂議事規則。
道理雖然如此說,但實際情況,民主黨和民協都可能在最後被迫歸隊,不會投票支持修改議事規則。
過去本欄一再指出一個事實,就是激進的票源,用不同的指標去猜度,都是百分之十到十五之間,除非這個極端部分,會在未來三幾年大幅增加,去到三成或以上,否則,定位在中間的民主黨,沒有必要捨棄中間的一大塊,去硬擠進極端激進的一成多,更何況,放棄原有陣地,也未必有條件另起爐灶,激進,不是自己可以說了算。
所謂「極端激進」,不過是一些語言行為上的表演,在宣誓時搞點小動作、講粗口、擲物,又或者拉布。
以上這些行為動作,只能投一成多市民之所好,但當話語權落在這些極端激進分子的身上時,整個泛民主派要為此而付上代價。
民主黨一直以泛民主派的旗艦為定位,但作為旗艦,本身卻舉棋不定、左搖右擺。當台灣民進黨的謝長廷可以訪問福建、作客北京時,香港的民主黨還對進入中聯辦進行政改溝通而進退失據、有口難言。
民主黨如想仍以泛民的旗艦自居,就必須堅守自己的立場,擇善固執,提出自己的政治論述,推銷自己的政治論述,既然選舉時以理性務實為號召,那就應該身體力行,真的做到理性務實,跟一些極端激進的表演行為劃清界線。
如果民主黨立場仍是左搖右擺、態度模糊不清,那就只能給激進分子牽着鼻子走。
再說,就算民主黨的立場沒有向極端靠過去,但在選民眼中,泛民就是以激進分子為代表,那泛民的整個地盤都會收縮。看今次立法會選舉的得票,泛民已經滑落到五成五,如果民主黨再向邊上靠,那就騰出更多的中部空間,泛民五成得票也不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