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入風雲:標準工時複雜

在政制發展的諮詢開展前,基本上都是以民生議題為主力,因為政策的主動權在政府手中,而涉及財政的草案又不能以私人議案形式提出,所以有關民生改善的發球權在政府手中。最低工資行之有年,以前許多擔憂恐懼都證明是過慮,一些公司更表示,以最低工資,現時根本無法聘請員工,所以上調最低工資,也不會造成很大的社會對立。

設立的長者特別生活津貼,本欄之前也分析過,不贅。往後的焦點,相信會落在標準工時的訂立,以及推行全民退休保障的計劃。早在五、六年前,本欄已經建議就最低工資立法,理由很簡單,一位成年人工作十一個小時,仍然無法養家得以溫飽,這是不是我們這樣富裕的社會可以接受?

標準工時卻是另外一回事。最低工資的政策目標很清楚,就是希望基層工人分享經濟成果,並且有一個基本的生活保障,但標準工時的訂立,其政策目標就不明確,是希望工人可以多賺一些工資,還是希望減少一些工作時間?針對的是一些工作時間非常長的專業人士,例如會計師和醫生,還是基層的員工?不過,根據外國的經驗,像醫生和會計師這類專業人士,往往又不被包括在標準工時法例之內。

至於基層員工,又多是時薪制,上一小時班,算一小時工資,工資的計算非常清楚。當然,把超時的補水定高一點,是可以增加員工收入,但有可能令僱主減短員工正常上班時間,以護衞員為例,兩班可以改為三班,員工工資可能減少,問題非常多,必須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