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特殊教育導師否認襲消防

【本報訊】特殊教育男導師在其位於樓上單位的教育中心外放置鞋架及矮櫈,遭消防處人員勸喻清理,導師指稱當時正在上課請求容後處理,惟未能達成共識,最終導師涉嫌推了職員一下,事後被控普通襲擊及抗拒消防員兩罪,案件昨於觀塘法院提訊,被告不認罪,裁判官將案定於十二月五日開審。

被告質疑事主誇大傷勢

報稱老師的被告余志文(五十二歲),被控在今年九月四日於旺角洗衣街一大廈內,抗拒消防處人員李家明執行職務及襲擊李。

被告應訊後在庭外透露,他在特殊教育方面取得博士資格,在上址開設教育中心教導有發展障礙的兒童,平日會將矮櫈及鞋架放在中心門外。

他聲稱事主當日最初准他稍後清理,惟他進一步要求保留一張矮櫈方便學童穿鞋時,對方反要他出示身份證,他不耐煩才輕力推了事主一下,事主最終跌在地上,被告質疑事主誇大傷勢以誣陷他。

案件編號:KTCC 556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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