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流感應變啟動機制 新標準更符實際疫情

【本報訊】港府因應變種豬流感H3N2v在美國出現,宣布更改自○五年沿用至今的「流感大流行應變計劃」啟動機制,新準則考慮一旦本港出現新型流感病毒時,因應病毒傳播能力、傳播地域、臨床病情輕重、社群的免疫力和國際衞生當局的建議等因素,作為啟動「戒備」、「嚴重」和「緊急」三級應變機制的標準,不再死板地以流感在本港或境外引致家禽或人類感染等情況作為調整基準。新標準更有彈性,可更靈活及有效應付實際需要。

H3N2v豬流須呈報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昨表示,關注○九年新型豬流感H1N1在本港造成大爆發,前車可鑑,早前將美國流行的H3N2v豬流感病毒納入法定呈報傳染病,以監察此新型病毒在港的情況。由於過往啟動「流感大流行應變計劃」必須符合特定情況,例如周邊地區爆發禽流感,才能啟動,而實戰經驗顯示此舊應變機制缺乏彈性,加上世衞對流感大流行已發出新指引,故本港相應調整啟動機制。

在新機制下,啟動或提升應變級別是考慮新流感病毒有否在港引致即時的感染風險、短期內會否嚴重感染擴散及會否引致嚴重人類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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