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中國組合在內的八名運動員,為了走線,被國際羽聯指控為比賽行為不端,取消比賽資格,南韓隊的申訴被駁回,中國代表團則表示尊重處罰。新華社文章批評,中國羽毛球隊為了最後奪取金牌,不顧現場球迷的不滿,「置奧林匹克精神和公平競爭的體育道德於不顧,一意孤行,最終自釀苦酒」,而且這種做法是「時時處處鑽規則的空子」的「勢利小人」。
三禪以為,走線一點錯都沒有,而中國官方和官媒的指摘給人十分虛偽的感覺。難道他們不想要枚奧運金牌嗎?肯定想要,而且說不定官方有金牌指標。既然如此,為何要責備自己的運動員?為甚麼不像南韓一樣據理力爭?當年,北京也提出「友誼第一,比賽第二」的口號,扭曲體育競技爭金牌的本質,難道現在又要友誼第一?
有趣的是,很多美國網友表示理解。紐約網友說,利用規則和法律投機是常態,美國的律師天天都在做這種事,四對運動員的做法有些對不住觀眾,但絕非不道德,應該責怪的是「傻子委員會」。也有網友表示,比賽就應該是「田忌賽馬」式的博弈,夢之隊顯然不可能在所有比賽都派主力陣容打滿全場,那麼國際籃聯是不是也應該以「沒有全力參賽」為由將其逐出奧運會呢?
其實,奧運比賽「不盡全力」的時候比比皆是。例如單車,領頭的要比隨後的多費三成體力,傻瓜才會盲目領頭,如何適時衝出主車群或者相互掩護,正正體現比賽的趣味。這次事件完全是組織安排的問題,其實只要賽制規定由勝者選線,就不會出現「鬥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