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狎四歲女童 積犯認非禮罪

【本報訊】曾有非禮多名非常年幼女童前科的男子,在服刑完畢後雖有服藥抑制自己異常旺盛的性慾,但仍難抵一時性衝動,於日前公然在超級市場內伸手探入一名四歲女童的裙底,隔着內褲觸摸女童的私處,因被超市的閉路電視拍下而落網。他昨在荃灣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後,裁判官指女事主非常年幼,勢必判被告入獄,暫時下令先將他還押監房,待索取精神和心理報告,又要求控方提供被告上一次犯案的檔案作判刑參考,押後至八月卅日轉往屯門法院判刑。

案發於今年七月廿五日,年僅四歲八個月大的女事主當日傍晚與母親到天水圍天慈商場內的超市購物,當事主的母親在貨架拿取貨品而未有注意身後的事主時,被告麥釗達(四十四歲)趁機從後行近事主,並伸手入事主裙下摸了事主私處一下。事主感到有人在內褲內觸摸她,嚇得急急返回母親身邊,兩母女之後離開超市。事主返家後將事件告知母親,母親於是報警。警方其後翻查超市閉路電視片段,鎖定被告身份,並於翌日在街上截停及拘捕被告,被告於警誡下承認曾非禮事主。

性慾旺盛 需服藥抑制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因一時性衝動才犯案,現已深感後悔。被告已婚及育有六歲女兒,妻子住在內地。被告自今年一月起失業,現依賴綜援維生,除患有高血壓外,心臟及腎臟均有毛病。辯方又透露,被告上一次犯案時已是○四年,他當時被判入小欖精神病院服刑十個月,他刑滿之後沒有接受精神科治療,但有向心理專家求助,專家指他性慾旺盛,遂處方藥物給他減低他的性需要。

被告於○三年六月至○四年一月期間,曾先後非禮三名陪母親到訪其家的四歲至六歲大女童,其中一名女童及後向母親投訴。三名女童的母親在閒談間再提及此事,懷疑被告曾趁她們不留神時非禮她們的女兒,經商量後認為事態嚴重及報警。被告後來承認五項非禮罪,聲稱是一時衝動犯案,並寫信向三名女事主和她們的母親道歉。

案件編號:TWCC 196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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