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耗750萬 買超重指揮車

消防處懷疑再次「買錯車」。該處最近以七百五十萬元購入一架新型流動指揮車,以取代沙田消防局的舊車,然而當年有消防高層要求在車內添置廁所及「可伸延會議室」,新車約兩月前付運到港,部門才發現兩項「特殊設備」令指揮車超過法例訂明重量,未必能合法在港行駛,新車一到埗就需「入廠減磅」,但至今未「瘦身」成功,出車無期。據知沙田消防局現時惟有改用一架「消防Van」充當指揮車。有資深消防人員指部門買錯車已非首次,質疑當局是否再度犯錯,沒有在標書寫清楚要求,揶揄錯誤「詼諧滑稽」,必須作出交代。

本報記者昨發現懷疑「超重」的全新流動指揮車,正放置在八鄉錦田一間工程公司內。據知,消防處現時有五架流動指揮車,其中一架駐守沙田消防局,因已「夠期」退役,政府前年十月透過「機電工程署營運基金」招標購買新車。有傳當時的消防處「一哥」盧振雄拍板,要在新車加裝一個可伸延會議室,長一點九米,並為方便高官如廁,在車廂內增設洗手間。

暫由「消防Van」頂替

新指揮車於兩個月前抵港,有指該車以四輪單軸設計,按法例重量不可超過十六噸,然而就在新車抵港後,兩部門才驚覺新增的兩項「特殊設備」,令車輛重量超過上限,未必能合法在路面行駛,得物無所用,消防處及機電署惟有急急想方法為新車「減磅」,但據指一直未找到完善方案,然而沙田消防局的舊指揮車正在維修,新車又未能投入服務,該局惟有以一架「消防Van」暫時充當指揮車。

有資深消防人員指,三級或以上火警,或大型災難事故,流動指揮車都要到場,讓管理層在最前線獨立處理及指揮調派工作,高級消防區長以至處長都有機會使用,可算災場中的「大腦」,沙田消防局現以一架「消防Van」頂替指揮車,根本不可發揮原有作用,斥部門已曾有買錯升降台消防車的前科,質疑無吸取教訓及寫好標書,以致重蹈覆轍,非常離譜。

「唔夠力落斜仲危險」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指,單軸車輛一般有四至六個車轆,視乎車架,按例可負重五點五至二十噸,而雙軸車輛因多一條軸推動,有八個車轆,負重可達三十噸以上;一架超重的單軸車輛,即時危險是煞車能力不足,「上斜唔夠力、落斜仲危險」,認為消防處經常買車,在採購上應謹慎。

機電署發言人指未將新車交予消防處,如果交車,會確保車輛符合法例要求;消防處發言人亦指未正式接收新車;至於對本報其他提問,兩部門均指需時整理才可回覆。

記者盧怡安、何耀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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