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學校反駁申訴署指控

【本報訊】申訴專員公署揭露地政總署對批出象徵式租金的短期租約,缺乏完善的審批及監管機制,變相縱容濫用土地,一個辦學團體便以非牟利名義租地營辦牟利的國際小學超過十年。該校昨日竟反指申訴專員公署的指控毫無根據,並形容事件反映有部分港人對外國人無理仇視。申訴署昨未有再作反擊。

申訴署前日發表報告,不點名指一個辦學團體以非牟利名義獲得前教育統籌局支持,從而獲地政總署批准以象徵式一元租金租用面積約一萬平方呎的土地,但學校實際上卻是牟利,令港府損失至少四、五百萬元租金,事件反映地政總署監管不力。

署方未作出回應

大嶼山國際學校的母公司Lantau International School Limited昨發表聲明,反質疑申訴署的指控毫無根據,聲稱學校從沒有直接租用政府土地,該公司只是向一些業主或租客租用建築物作為課室,並已向教育局註冊。

該公司又將事件定性為小數塘福村村民反對建校所致,批評申訴署一直沒有聯絡該校,或向其查問營運模式。聲明更質疑,在曾蔭權領導的夕陽政府管治下,今次事件反映部分港人對外國人無理仇視,因此誹謗一間具聲譽的國際學校。

申訴署表示不回應該校說法。地政總署則稱,在九四及○八年分別向兩個機構以短期租約方式批租兩幅位於塘福及貝澳的政府土地作學校或操場用途。至於會否向大嶼山國際學校追稅,稅務局表示基於保密條款,不能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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