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不少市民都曾試過為貪一時之便,隨處丟棄垃圾、煙頭甚至隨地吐痰,「博」不被執法人員發現,有人即使「斷正」也會為「慳番千五蚊」而無所不用其極,根據今次外洩的近百份「定額罰款通知書的資料輸入表格」,垃圾蟲最常以「畀次機會」同「我唔知係犯法」求情,此外亦有人以「我都唔係隨處揼,我仲揀坑渠先揼」、「喉嚨有痰,唔吐咗佢,唔通吞落肚咩」為求情理由。
求情不果,不少人竟不「認命」甚至耍賴,有人不肯交出身份證,竟着食環署人員「你自己問入境處囉」,直至遭食環署人員警告,如果無合理辯解而不提供個人資料亦屬違法,才無奈「就範」。
耍賴不成,有人便以言語發洩以熄心中怒火,曾有被罰款市民「還擊」質問食環署人員,「你係咪一路跟住我呀?你跟咗我幾條街,你做乜咁勤力呀」、「你吊住我尾,畀你陰到我,你好嘢,你累我唔見千五蚊,不過你都要小心呀!」甚或發晦氣「今日真係見鬼,仲慘過借貴利!」
亦有少數人認為堅持對食環署人員置諸不理才夠「霸氣」。文件所述,去年七月一名女子因隨處吐了一粒荔枝核被票控,竟就直指被屈,拒絕合作及大聲理論不理口頭警告,引致幾十人圍觀,最終更勞動警察出場才可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