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洲漁民申索 政府須考慮

【本報訊】受南丫島海事工程影響而魚獲大減的漁民,原本可向政府申索漁民特惠津貼。政府雖有發放給南丫島和香港仔的漁民,但拒絕發放給長洲漁民。政府指稱長洲漁民與其申索特惠津貼,不如出海捕魚,捕魚收入將比特惠津貼更多。有長洲漁民不服早前在高院提出司法覆核,經審訊後,法庭昨裁定政府處事武斷和不公平,判申請人勝訴,下令政府重新考慮長洲漁民的申索資格。

申請人是長洲漁民黃金勝。法官判決指,政府用來計算長洲漁民申索特惠津貼不符合成本效益的假設屬武斷;若按政府假設,預約時間要用一整日,檢查一艘短過十五米的漁船又要一整日,但該兩項工作根本不需要一整日時間便可完成。政府又假定長洲漁民要用兩至四日去申索,並假定他們在申請期間每小時會損失廿八元,但在受影響海域捕魚的漁民,可能一日都會一無所獲。

法官指,即使假設長洲漁民申索特惠津貼不符合成本效益,但申請與否也應由漁民自己決定。政府批出特惠津貼計劃是要賠償給受海事工程影響的漁民,但卻以長洲漁民的申索不符合成本效益,而否定他們資格,屬處事武斷和不公平。

案件編號:HCAL 96/2011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

搵樓18即睇最新樓價走勢、最全面地產新聞及筍盤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