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廈劏房房東 當屋署冇到

【本報訊】市區住宅單位租金高,誘使不少工廈業主或二房東違規將工廈單位間成劏房出租。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披露,早前政府申請封閉大角咀洋松街工廈劏房期間,二房東在政府安置租客後,竟即時再將劏房單位出租牟利,結果六十個劏房要安置七十九戶,她昨日公開譴責有關人士完全不顧安全,行為極不道德。

促修例加強入屋巡查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樓宇安全及相關事宜小組委員會昨日開會討論工廈違例改作劏房事宜。林鄭月娥表示,政府關注工廈違規改作劏房,屋宇署今年加強執法處理的三百七十幢目標大廈中,包括三十幢有劏房的工廈。不過,她承認要舉證工廈有劏房十分困難,例如政府因應花園街大火,最近完成巡查二百七十多幢鄰近排檔的目標大廈,雖然懷疑其中一千一百多個單位內有合共三千五百多個劏房,但因為七成單位業主拒絕讓屋宇署人員入屋,令當局難以舉證。她促請立法會議員在本立法會會期通過修例,容許屋宇署人員可向法庭申請手令入屋巡查。

她說,隨着本港工業轉型,工廈需求減少,政府提出活化工廈,但受土地規劃限制,難以改作住宅,正研究可否將工廈改作青年宿舍,但承認此舉也有困難。

立法會議員李永達批評目前針對違規將工廈改建劏房的罰則欠阻嚇力,往往只涉罰款數千至數萬元,「一個月嘅租金都喺番度。」部分業主則會在收到政府警告信後會予以糾正,待當局巡查完畢,又會故態復萌,要求政府加強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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