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非禮鳳姐 罰款三千

【本報訊】已婚男基督徒到「一樓一」召妓不成,待鳳姐接客後折返鳳樓,聲稱剛完成交易的男客人是他介紹的,要求鳳姐支付一百元回佣,鳳姐拒付後即遭他上下其手「抽水」。警方同日在區內拘捕企圖「又食又拎」的被告,他昨在觀塘法院承認非禮罪;裁判官認為被告初犯認罪,加上只是短時間的隔衣非禮,最終輕判罰款三千三百元。

報稱設計師的被告陳志新(四十四歲)與妻子育有一名十三歲兒子,律師求情稱被告一向行為良好愛護家人,更是虔誠基督徒及教會的長期義工,是次行為乃違反本性,只是一時衝動下發生,現已後悔,幸被捕後選擇即時認罪承擔責任,希望仍可為兒子作好榜樣,而被告的家人及教友事後亦為他撰寫求情信,表明支持他改過自新。

控方案情指,今年一月六日下午一時許,被告往觀塘物華街南洋大廈的「一樓一」召妓不成後離去,數分鐘後另一男子到場並成功與鳳姐完成交易,被告待男子離去後,突然折返鳳樓要求鳳姐支付一百元介紹費,自稱是他介紹該男子光顧。

抓緊胸臀 被推開即閃

鳳姐堅拒付款,被告竟抓緊對方的胸臀非禮,鳳姐即時大叫及推開被告,被告最終落荒而逃。警方接報後,同日下午二時許在區內找到被告將他拘捕,警誡下被告承認犯案。

案件編號:KTCC 62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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