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客」內地 有理說不清

【本報訊】無論在內地或香港,若被發現身處非法賭博場所,都是百辭莫辯?本港法律界人士指出,港人在港遇事,仍有望還清白,但在內地則舉步維艱,隨時會有理說不清。

投訴最終身心俱疲

內地律師陳志榮表示,任何人身處非法賭博場所都有賭博嫌疑,及被執法人員假定為賭博,控以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但他指出,相關罰則很彈性,可被判以不同日數的行政拘留及沒收涉及賭博款項,並獲發拘留紙。他坦言要證明清白極為困難:「要證明沒有賭博,並不容易。」他坦言,若不服判決或不滿執法人員的處理手法,可向相關公安機關投訴,甚至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但難免身心俱疲及花費金錢。

至於在香港,本港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坦言,本港的《賭博條例》列明,任何人於非法賭博場所出現,都會被懷疑參與非法聚賭,「都先被帶返警局接受調查,需要證據包括在場獨立人士口供、或閉路電視片段之類,不過香港好在可以解釋,但如果港人喺內地,唔熟悉當地文化、法律、言語可能不通,好容易有理說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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