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永安百貨太子爺郭永淳○九年與妻離婚後,家事法庭判他每月支付一萬四千元贍養費,而前妻提出上訴期間,郭卻沒有通知法庭他當時的月薪,已由原本的一萬五千元增至五萬四千元。雖然上訴庭最後亦判令郭要給前妻贍養費的金額,增逾兩倍至四萬二千五百元,但法官昨日在判詞中仍對郭及其代表律師,未有將財政狀況改變通知法庭一事,作出嚴正批評。
敗訴的郭永淳日前就案件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但被上訴庭即時否決,昨日頒下判詞解釋,指郭提出的有關法律原則已有定案,毋須終院重訂,因此否決其申請。上訴庭之後特別提出,郭在上訴聆訊前已獲升職,月薪亦有所增加,但上訴庭卻懵然不知,直至郭要求暫緩執行判令,法庭才於文件證供知道此事。而其律師團則解釋,他們也不知郭升職加薪。
上訴庭對於此點感到「高度遺憾」,並要求律師在處理此類案件時,應更着緊向客戶蒐集對方最新的財政狀況,及盡快將變化通知法庭;其中尤以離婚案件為甚。
案件編號: CACV 75/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