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健靈四控罪表證成立

【本報訊】香港大學醫學院外科學系前系主任黃健靈涉以權謀私案,法官昨於區院裁定黃的四項控罪表證成立。黃自辯時則指事發時自己工作繁重,盡力為醫護界謀福祉,當他知道女下屬陳秀紅盜竊公款後,作為一名醫生以「仁心」憐憫陳和她的一名已成遺孤的十四歲姪女。黃表示為此諮詢兩位上訴庭法官的法律意見,最後認為事件可以「私了」而不報警處理。

七十一歲被告黃健靈,昨被裁定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兩項偽造帳目罪表證成立。被告以英語自辯指○五年事發時,他日理萬機「朝七至晚七」工作,所以他絕對信任下屬,將行政工作交給對方處理,亦因為方便女下屬陳秀紅於醫療技能發展中心(簡稱SDC)的工作,他為SDC申請了兩張信用卡,豈料卻成為陳的盜款工具。

幫虧空公款女下屬「填數」

他○六年底知悉陳秀紅虧空公款後,即時關注到由陳照顧、其父母雙亡的十四歲姪女之日後生活。被告稱「一方面有責任確保SDC基金內的失款盡快填補,另一方面我身為醫生,對陳秀紅及其姪女寄以無限同情」。他又認為報警告發陳,後果嚴重,所以曾諮詢五名資深法律界人士的意見,其中二人更是上訴庭法官。最後綜納意見,認為只要他「填數」便可以既往不咎。

辯方律師問被告,若再給他選一次,會否仍這樣處理陳的盜竊事件。被告苦笑謂,「我心裏想說『會』,不過當考慮到現在坐在這裏(法庭),而又要面對過往三年的事情,我會說服自己『不會』!」

案件編號:DCCC 69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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