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眼科醫生廖景如指控兒科骨科專科醫生李閏海不必要為其十六個月大兒子廖立宇骨髓入釘手術的案件,醫務委員會昨續審。辯方專家證人兼中文大學醫學院矯形及創傷外科榮休講座教授梁秉中指出,手術治療骨折日漸普遍,病人家長考慮過重打石膏和骨髓入釘的好壞後,決定做手術並無問題。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指出,手術同意書內列明開刀復位手術的可能性,而開刀與微創手術沒有明顯分別,後來證實手術屬成功,宣判被告被控專業失德的罪名不成立。
辯方專家證人梁秉中表示,嬰兒的骨骼短小,身體較多脂肪,不太適合打石膏,若家長因為病人年紀小,不希望接受開刀手術,亦可選擇重打石膏。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指出,原訂微創復位手術有兩個一吋長的傷口,而開刀手術則增加額外一點五吋傷口,專家也同意屬開刀手術較小的傷口,開刀及微創的手術分別並不顯著。
廖景如得悉判決後感到失望。「要告醫生真係好難,佢哋成日都有唔同嘅理由,以後睇醫生要小心啲,覺得唔妥就要睇幾個醫生。」他指,李醫生屬專科醫生,但經治療後情況卻惡化,「今次個仔無事,係佢大命咋!」
案情指,眼科醫生廖景如的長子○八年時只有十六個月,右腿股骨骨折,接受皮膚牽引治療。眼見兒子治療過程痛苦,廖遂向李閏海求醫,接受打石膏治療,但隨後惡化,李醫生建議進行微創骨髓入釘。入釘過程由原計劃的三十分鐘,變成三小時,微創也換為開刀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