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兩日內搬貨 檔主怒轟食署

【本報訊】受大火影響的花園街排檔重開無期,食環署昨日更勒令所有檔主,兩日內將排檔內的貨物連同車仔全部搬走,以便重新審視排檔是否合規格,引起檔主強烈不滿,指摘食環署做法不合理。有檔主激動呼喊,「啲貨可以搬返屋企,車仔點搬呢」。

食環署昨日為受影響的排檔檔主登記,安排他們入內執拾貨物,並限令他們兩日內將攤檔內貨物連同車仔全部搬走,檔主聞言群起鼓譟,其中售賣毛毛鞋的女檔主朱小姐情緒激動,怒罵食環署不近人情,「啲貨可以搬返屋企,車仔點搬呢」。她亦不滿食環署要重新審視排檔的搭建,強調去年十二月大火後,他們已按食環署規定搭建排檔。

售賣水果的張女士指出,因停業多天檔內水果已全部變質及腐爛,有些更被老鼠啃掉,損失數萬元,她慨嘆「你唔食我都要食」,擔心當局會無了期封檔。

附近大廈店舖昨日重新營業,有商戶埋怨政府漠視他們利益。時裝店東主伍先生指出,當局只顧排檔及住戶,未有主動聯絡他們提供協助。今年才進駐花園街,售賣時裝的鄺先生指出,為避免火警重演,盼商戶及檔販能「守望相助」,一起做好防火措施,及防範小偷得逞。

斥政府卸責攤販

曾在花園街經營店舖多年的張小姐表示,她四年前曾向屋宇署反映附近一帶的舊樓天台僭建嚴重,今次事件不應將責任歸咎攤販,當局亦有不可推卸責任。張認為天台為居民火警時逃生通道之一,當局有責任確保天台通道暢通無阻。

另外,食環署署長梁卓文昨指,當局正研究引入排檔扣分制,多次違規販商可被吊銷牌照,避免販商「罰錢當交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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