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協內拍裙底春 男教師自首

【本報訊】五十歲中學男教師聲稱受工作壓力及婚姻問題困擾,在旺角教協用手錶拍女子裙底,被人發現報警,但警員到場只在他身上搜到一隻普通手錶,未有發現,遂放他離開。他翌日卻到警署自首,並交出一隻有攝錄功能的手錶,揭發自己拍了三十七段女子裙底片段。他昨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獲准保釋至十二月十六日待索取感化報告後判刑。

被告林英才在新界某中學任教化學科廿多年。控罪指,被告於八月卅一日,在旺角好望角大廈九樓的教協會所內,拍攝女性裙底照片。裁判官指,被告有多年教學經驗,卻因個人壓力而偷拍裙底,辜負了學生、同事及上司對他的信任及尊敬。

事發當日下午六時許,有人發現被告在店內形迹可疑地尾隨不同女子,懷疑他用有拍攝功能的手錶偷拍裙底,於是報警。警員到場只在被告身上搜到一隻普通的電子手錶,被告也否認控罪,警方准被告離去。被告翌日帶同用來偷拍的手錶到旺角警署自首。

學生表支持 校方挽留

辯方求情稱,被告案發後已辭職,校方感到惋惜及一度挽留,同事和學生紛紛寫心意卡表達不捨,有學生更讚被告令沉悶化學科變得有趣。被告再執教鞭機會甚微,逾一百萬元公積金亦可能喪失,故已深受懲罰,希望輕判。

教協會長馮偉華稱他約於一個月前獲悉事件,感到震驚,教協在事發後已提醒職員提高警覺,以防類似事件發生,亦會趁明年二月至四月會址裝修期間,增設閉路電視,加強保安。

案件編號:KTCC 639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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