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貨品一律禁派膠袋

市民日後外出購物,一定要自備購物袋,環境局已完成擴大塑膠購物袋環保徵費的諮詢,初步建議一律禁止零售貨品免費獲發購物膠袋,即使是平頭袋都要付不少於五角的費用,不織布袋和表面有塑膠薄層的紙袋亦受規管,但零售商日後不用將徵得的膠袋費上繳政府。有環保團體批評如此安排變相令零售商鼓勵市民多用膠袋,徵費則「袋袋平安」。

環境保護署提交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的文件指出,日後不單只零售業,補習學校兼售書籍及文具,或髮型屋售賣護髮產品等亦被納入徵收膠袋費的規管範圍。

直接盛載食物飲品等可免徵費

不過,當局考慮到食物衞生的問題,建議直接用作盛載食物、飲品、藥物或供人或動物食用的其他物品,均可豁免徵收膠袋費。當局會援引愛爾蘭的經驗作參考,食物如水果、果仁或蔬菜、糖果、奶類製品、熟食及冰塊,只容許有一層免費徵費的包封,而鮮魚、鮮肉及鮮家禽則可容許有多層包裝,包括用袋裝,均可獲豁免收膠袋費,但用作盛載冷藏或冰鮮食物的平頭膠袋則不建議提供豁免安排,而預先密封包封的處方藥物則不會被視作購物袋。

目前零售商及零售店須辦理收取膠袋費的登記、保存紀錄及向政府提交季度申報,有關做法日後會取消,零售商可自行保留及處理膠袋收費,毋須上繳給政府,即當局將放棄現時每年二千五百萬元的徵費收益,而日後納入規管範圍的零售店舖將由目前的三千三百間,增至逾六萬間。

當局預期仍會有零星的違例免費派發膠袋的個案,為免有顧客或零售商私下以折扣或退款來逃避收費,當局考慮引入具足夠阻嚇性的定額罰款制度,並同時保留現有刑事訴訟程序。自徵費計劃實施以來,共有五宗被定罪的個案,而由法院判刑的罰款,以每項罪行計是二千元。

膠袋收益不上繳 變相鼓勵多用

環保團體「地球之友」環境事務主任區詠芷認為今次政府的立法意向全面,將派發平頭袋及不織布袋亦納入規管,希望當局能加快實施的步伐。她亦呼籲大企業如超市,將免上繳的膠袋費成立環保基金供環保團體申請,負起社會責任。「環保觸覺」主席譚凱邦則批評免上繳膠袋費有點「弔詭」,既破壞了行之有效的措施,亦變相令零售商鼓勵市民多用膠袋收取膠袋費,他認為應繼續要求超市上繳交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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